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策划、设计、研究开发、施工及管理的能力,能在房屋建筑、道路、桥梁等领域的设计、施工、管理、房地产、开发部门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。
培养要求:学习建筑结构、建筑施工与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,掌握结构设计、建筑设计、施工技术、施工组织管理的基本原理,受到建筑师、结构师的基本训练,具备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等能力。
毕业生可从事土木工程、以及水利、水电工程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管理及科学研究,可到建筑设计院所、工程公司、科研单位、高等院校、政府机关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厂矿企业与事业单位的基建部门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