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目标:
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(演唱、演奏)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,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、文化馆站、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、教学的应用型人才,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。
培养要求:
本专业学生按声乐演唱,键盘、民族乐器、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等不同专业方向,主要学习与音乐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,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。
主干学科:
音乐与舞蹈学。
专业方向:
民族声乐、歌剧演唱、流行演唱、流行演奏、中国乐器演奏、键盘演奏、管弦打击乐演奏、合唱、技能与运用。
培养单位:
音乐学院(民族声乐、歌剧演唱、流行演唱、流行演奏、中国乐器演奏、键盘演奏、管弦打击乐演奏、合唱)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(技能与运用)。
修业年限:
四年。
授予学位:
艺术学学士。